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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张秀良审核:门小刚发布者:张秀良发布时间:2023-12-25浏览次数:10

1219日上午,在工科E510会议室,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专题学习研讨“枫桥经验”。会议由党委书记门小刚主持,学院党委委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安全发展基础巩固夯实,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党的二十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严管严治锻造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枫桥经验是指上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牢牢抓住基层基础,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枫桥经验”之所以永葆生机与活力,就在于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守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坚持综合施策这一根本途径,树立关口前移这一根本理念,夯实基层基础这一根本支撑。

会议一致认为,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会议一致认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最根本的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把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经验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规律性认识上升为社会治理制度体系,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促进学院的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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